2019年中山大学教职工子女入读南校园附属小学招生指南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9-05-07

        中山大学南校区附属小学招生工作即将开始,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发展需要,现将2019年招生有关安排公布如下:

         一、报名对象

        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户口(含集体户)与住房均在海珠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在海珠区且未入学的中山大学校本部事业编制、博士后、专职科研、合同聘任制(原行政经费B系列)教职工子女或孙辈子女。


         二、报名条件

        属于以下编制的教职工,符合国家及广东省有关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第一孩和第二孩(含多胞胎子女),按照下列条件接受报名:

        (一)事业编制人员:1.在海珠区内有住房(自购商品房,或无房但在海珠区租赁住房);2. 子女户口在海珠区内(引进人才无户口要求)。

        (二)博士后:1.在站在校;2.在海珠区内有住房(自购商品房,或无房但在海珠区租赁住房)。

        (三)专职科研人员:在聘在岗。

        (四)合同聘任制(原行政经费B系列)人员:在聘在岗,在海珠区内有住房(自购商品房,或无房但在海珠区租赁住房)。

        (五)教职工孙辈子女:1.身份认定,由离退休教职工离退休关系所在单位出具证明确认祖孙关系;2.地段认定:离退休教职工或其子女在海珠区有自有房产(不含租赁房产),人户一致。

        不属于以上情况的教职工子女按社会生政策执行。


         三、学位分配

        属于以下编制的教职工,符合国家及广东省有关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第一孩和第二孩(含多胞胎子女)享受附属学校学位优惠:

       (一)事业编制人员、博士后:保证学位。

       (二)专职科研人员:按第一优先考虑学位。

       (三)合同聘任制(原行政经费B系列)人员:按第二优先考虑学位。

       (四)教职工孙辈子女:按第三优先考虑学位。

        不属于以上情况的教职工子女按社会生政策执行。


         四、收费原则

        符合国家及广东省有关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第一孩和第二孩(含多胞胎子女),事业编制人员、博士后子女延续原有收费政策,专职科研、合同聘任制(原行政经费B系列)人员子女学费按本年度社会生学费标准减免20%。

       不属于以上情况的教职工子女按社会生政策执行。


         五、报名时间、地点

       (一)符合报读资格的事业编制、博士后子女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5月6日--15日。学校网址://www.maydhubb.com。资料审核时间:5月25日上午8:30--12:00 ;地点:中山大学西区中大附小招生办(原建设银行,中大西门直入40米)。

       (二)符合报读资格的专职科研、合同聘用(原行政经费B系列)人员和孙辈入学的教职工子女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5月6日--15日。学校网址://www.maydhubb.com。资料审核时间:2019年5月11日--5月16日,地点:中山大学西区中大附小招生办(原建设银行,中大西门直入40米)。

       (三)儿童法定监护人都需登陆“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http://zs.gzeducms.cn),了解“广州市民办小学招生网上报名家长操作指南”,并于5月16日至20日期间,登陆“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填写民办小学报名信息。


         六、审核所需资料

详见附件。


        七、其他要求

       (一)对于中、重度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的儿童,学校不予接收。患中、重度残疾,但有一定社会适应能力的儿童可向海珠区教育局启能学校提出申请,特殊儿童(含智障、自闭、脑瘫等类型)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读特殊教育学校,患有传染性疾病未愈的儿童暂不接受申请,盲、聋哑儿童应到广州市盲校、广州市聋哑学校报名就读。

       (二)必须在附小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和进行报名资料审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不再保留学位。

       (三)由于学位限制,我校中途不接收教职工子女转入申请。

       (四)招生咨询电话:84110800  陈老师。

       (五)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对招生政策另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执行。

 


附件:

审核所需材料

 

序号

名称

开具部门

要求

备注

1

教职工工作证或校园卡

 

原件和复印件

 

2

户口簿

 

原件和复印件

1、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海珠区居民户口簿

2、须复印户口簿的地址页、户主页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页

3

住房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原件和复印件

教职工应为业主或租赁人

4

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

各区房地产交易中心

原件

夫妻双方均需提供,开具时间在一个月以内

5

工资单

 

原件

家长20194月份工资单,请教工在中大财务处网站按网页格式自行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打印时不要粘贴或复制

6

在职证明

教职工所在单位

原件

需标明属于事业编制、博士后、专职科研、合同聘任制(原行政经费B系列)教职工中的哪一类,最终由人力资源管理处核准。

7

儿童身份证

 

原件

若暂无,则提供办理身份证的回执

8

出生医学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

 

9

体检表

2019年的广州市区级以上医院

原件

 

10

儿童预防接种证

 

原件

新生培训时统一上交

11

“百人计划”引进人才证明

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

原件

指校本部在职在岗引进人才

12

广州市计划生育证明

 

原件、复印件

关于计划生育证明:第一个小孩入读的,按照往年惯例,教职工提供独生子女光荣证、出生证等有效证明材料。第二个小孩入读的,需提供广州市计划生育证明。请教职工到户籍所在地街道计生办开具。如街道计生办无法配合开具计生证明,教职工凭计划生育服务证到所在地街道计生办补充登记信息。

13

小一寸彩照

 

 

3

14

祖孙关系证明

离退休教职工离退休关系所在单位

原件

仅教职工孙辈子女入学需要提供

特别声明: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影响入学或注册学籍,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