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二年5班 刘梓琨

发布人:新闻 发布日期:2019-12-02

 

暑假我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书里面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柴斯特,它的家乡是康涅狄格州。它是怎么来纽约的呢?有一天他看见很多人在野餐,它跳进其中一个野餐篮里,大口大口地吃起了火腿来,吃完后它在野餐篮里睡了一觉等它醒来发现自己被一个火腿三明治压在下面。等它挣脱跳出来的时候,发现它来到了时代广场

我喜欢柴斯特,因为它很慷慨,比如说塔克老鼠想住在柴斯特那华丽的房子里,蟋蟀柴斯特就把房子让给了塔克。柴斯特还很有担当,比如说,有一次它不小心吃了一张2元纸币,塔克老鼠一直劝柴斯特逃走,逃避责任,但是柴斯特坚决不走,留下来承担责任。

我也想成为和柴斯特一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