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山大学各类教职工子女中途插班转入申请学位的温馨提示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0-04-02

各位中大教职工:

目前,我校各年级学位已满。根据《2020年中山大学在职在岗教职工子女报读中山大学附属小学一年级指引》第七项第1条规定:我校不接收各类在职在岗教职工子女中途插班转入申请。

针对大家提出的关于子女中途插班转入申请学位的问题,现提供如下解决办法,可供参考:

. 由学生户籍所在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如果学生户籍所在地为广州市海珠区:

根据海珠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海珠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海教[2019]95号)文件第二项(公办小学招生),第(三)项(学位安排),第10项(政策性照顾学生)规定:

符合广州市海珠区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到实际居住地对口小学报名,经审核符合条件并公示通过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请家长根据附件《广州市海珠区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其中人才类)》的类别和对象,准备佐证材料,提交至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小教科。

二、向珠海中山大学附属小学提出插班申请

根据《2020年中山大学珠海校区教职工子女报读珠海中山大学附属小学招生指引》报名条件:

与中山大学签订人事合同的教职工,其子女均可报名入读。

可以联系珠海中山大学附属小学负责人:桂老师(电话:18620704706 )李老师(电话:18688498483),地址:珠海中山大学附属小学(前环校区),珠海高新区唐家湾镇银海路56号。

三、向深圳中山大学附属小学提出插班申请

具体请详问学院

中山大学附属小学

202041

 

附件:

广州市海珠区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其中人才类)

类别

对象

佐证材料

 

 

 

 

 

 

 

 

 

 

人才类

按规定引进的博士、博士后、外国专家适龄子女

 

 

 

 

 

 

 

 

①本人户口簿;②监护人户口簿(直系亲属属外的监护人还需提供委托监护的公证书);

③实际居住地佐证材料;

①监护人的工作证件;

②已有的相关引进文书等佐证材料;

③外国专家证件、学历证书或有效合同等。

来穗工作的留学人员的适龄子女

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②监护人的工作证件、有效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等。

属引进人才持《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三年及以上人士的适龄子女

①监护人依照《广东省引进人才实行<广东省居住证>暂行办法》申领的《广东省居住证》。

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含海外)

①广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书》;

②已有的省、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或市委组织部函件,或主管部门的文件资料等。

“优粤卡”持有人的未成年子女

①监护人的《优粤卡》。

广州市人才绿卡持有人的随迁子女

①监护人的《广州市人才绿卡》。

优秀异地务工人员适龄子女

①监护人的“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技能人才”、“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人员”或“区政府授予优秀称号的佐证材料

②监护人的《广东省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