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山大学在职在岗教职工子女报读中山大学附属小学一年级指南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1-04-06

       按照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山大学的有关要求,结合市、区教育局招生安排,现将2021年中山大学在职在岗教职工的子女入读中山大学附属小学一年级指南公布如下:

       一、报名对象(同时满足以下3项)

      (一)学生年龄: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

      (二)户籍:户口(含集体户)与住房(自购商品房,或海珠无房但在海珠区租赁住房)均在海珠区范围内, 并实际居住在海珠区,人户一致。

      (三)家长岗位:中山大学校本部的事业编制人员、博士后(不含非校级带薪延期)、专职科研人员、合同聘用人员(含长聘制合同聘用人员、原学校行政经费B系列人员)。

        二、报名条件

        子女符合国家及广东省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第一孩和第二孩(含多胞胎子女);家长应属于以下四类人员之一:

  • (一)事业编制人员:

        1. 子女入读期间在职在岗;

        2. 在海珠区内有住房(自购商品房,或海珠区无房但在海珠区内租赁住房);

        3.子女户口在海珠区内(百人计划引进人才无户口要求);

  • (二)博士后(不含非校级带薪延期):

        1. 子女入读期间在站在校;

        2. 在海珠区内有住房(自购商品房,或海珠区无房但在海珠区内租赁住房)。

  • (三)专职科研人员:

        1. 子女入读期间在聘在岗;

        2. 在海珠区内有住房(自购商品房,或海珠区无房但在海珠区内租赁住房);

        3. 子女户口在海珠区内。

  • (四)合同聘用(含长聘制合同聘用人员、原学校行政经费B系列)人员:

        1. 子女入读期间在聘在岗;

        2.在海珠区内有住房(自购商品房,海珠区无房但在海珠区内租赁住房);

        3. 子女户口在海珠区内。

        三、 学位分配

        符合以上四类条件的在职在岗教职工子女,优先享受我校学位。

        四、收费原则

        符合国家及广东省有关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第一孩和第二孩(含多胞胎子女),家长属事业编制人员、博士后(不含非校级带薪延期)、长聘制合同聘用人员延续原有收费政策。

        专职科研人员、合同聘用制(原学校行政经费B系列)人员,按市发改委物价部门批准的社会生标准80%比例缴纳其子女学费。

        五、摸查报名程序、时间、地点

  •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4月7日-9日

         报名网址://www.maydhubb.com

  • (二)现场验证,交报名资料。时间:2021年4月10日-11日上午8:30--下午5:30

         通过网上报名入口填写摸查表并打印出来,根据系统显示规定时间段,携带报读所需资料到附小招生办现场审核验证。(仅限一位家长)

         现场验证地点:中山大学西区中大附小招生办(中大西门直入40米,建设银行旁)

         注:符合报读资格的在职在岗教职工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子女资料验证者,视为自动放弃,家长自己负责子女的入读问题。

  • (三)不符合报读资格的教职工子女按社会生招生政策和程序执行。

        六、报读所需资料

序号

名称

开具部门

要求

备注

1

学生户口簿

 

原件和复印件

1、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海珠区居民户口簿。

2、须复印户口簿的首页、户主页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页。(复印需用A4纸,下同。)

2

住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原件和复印件

教职工应为业主(若无房产请按第“9”项提供查册证明)

3

教职工工作证或校园卡

 

原件和复印件

 

4

工资单

 

原件

家长2021年3月份工资单,请教工在中大财务处网站按网页格式自行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打印时不要粘贴或复制。

若家长离职,不能提供2021年3月份工资单者,其子女按照社会生标准参与电脑派位和缴纳学费。

5

在职证明

教职工所在二级单位(学院、处室)

原件

需标明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单位,身份:事业编制人员、博士后(不含非校级带薪延期)、专职科研人员、长聘制合同聘用人员、原学校行政经费B系列。

6

有效的计划生育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

第一孩入读的,提供独生子女光荣证、出生证等。

第二孩入读的,需提供广州市计划生育证明,证明符合国家相关计生政策。请教职工到户籍所在地街道计生办开具。或凭计划生育服务证到所在地街道计生办补充登记信息。

(相关计生政策包含:2013年10月双独二孩政策,2014年单独二孩政策,2016年全面二孩政策,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

不符合以上计生政策的,视为验证不合格。

7

出生医学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

 

8

体检表

2021年的广州市区级以上医院

原件和复印件

 

9

有效租赁合同及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册证明

各区房地产交易中心

原件和复印件

海珠区无房但在海珠区租赁住房的,需提供有效租赁合同及查册证明(一个月内)

10

“百人计划”引进人才证明

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

原件

指校本部在职在岗引进人才

说明:

        1、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影响入学或注册,责任自负。

        2、以上第1-8项资料,每位学生均需提供;第9-10项资料,按需提供。

        3、教职工也可在各校区(校园)大学服务中心(USC)开具在职证明,但证明内容无“百人计划”引进人才、合同聘用人员的经费来源等具体信息,此类情况仍需在二级单位开具。报名结束后,附属小学会将教职工报名情况表统一交人力资源管理处核实。

        4、对于中、重度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的儿童,学校不予接收。患中、重度残疾,但有一定社会适应能力的儿童可向海珠区教育局启能学校提出申请,特殊儿童(含智障、自闭、脑瘫等类型)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读特殊教育学校,患有传染性疾病未愈的儿童暂不接受申请,盲、聋哑儿童应到广州市盲校、广州市聋哑学校报名就读。

       七、其他要求

        1、我校不接收各类在职在岗教职工子女中途插班转入申请。对于已发放聘任通知,将于2021年9月1日前可全职到岗的引进人才,如符合申报条件者,请填报摸查表(附聘任通知书),由所在单位盖章后提交申请。到期未能完成入职手续者并提供以上相关证明资料者,将取消其子女就读资格。

        2、2020年1月1日(含1月1日)后入职的珠海校区各单位教职工,其子女入读珠海中山大学附属小学。

        3、2021年1月1日(含1月1日)后入职的深圳校区各单位教职工,其子女入读中山大学深圳附属学校。

        4、凡属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其子女在缴纳学费时,均需提供家长上个月的工资单(加盖所在二级单位公章);若家长在报名阶段离职,不能提供2021年3月份工资单者,其子女按社会生标准参与电脑派位和缴纳学费;若家长在中山大学附属小学秋季学期开学前离职,不能提供2021年8月份工资单者,其子女按社会生标准缴纳学费。

        5、招生咨询电话:84110800  陈老师

中山大学附属小学

2021年4月6日